工傷保險那些事兒
與各類用人單位形成勞動關系的農民工,用人單位均應為其辦理工傷保險手續,按時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并在參保人員發生變化時,及時辦理變更手續。
新參加農民工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需提供參保農民工身份證復印件、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和法人代碼證及復印件,并填報《單位參保農民工花名冊》,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工傷費率后,即可在社會保險費征繳部門繳納工傷保險費,農民工從繳費次日起就可享受《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相關工傷保險待遇。
用人單位為農民工繳納工傷保險費,繳費基數為全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工傷保險實行行業差別費率,農民工個人不繳費。
用人單位沒為農民工辦理
工傷保險,發生工傷時
誰來支付相關費用?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為農民工辦理工傷保險,農民工發生工傷時,由用人單位依照法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支付相關費用。
哪些工傷費用應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因工傷發生的費用,按照國家規定,應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住院伙食補助費。
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勞動能力鑒定費。
哪些工傷費用
應由用人單位支付?
勞動者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1)一定比例的醫療費及生活護理費。
(2)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3)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4)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用人單位與農民工的哪些約定無效?
用人單位與農民工約定減輕或者免除其對農民工因工傷亡或者患職業病應當承擔的法定責任,這是違反法律規定的,該約定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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