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沒交夠工傷保險費怎么辦
2016-10-28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wǎng)
導讀:職工購買了社保,購買了工傷保險,如果發(fā)生工傷事故,可以申請工傷保險賠償,但是,如果單位未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用怎么辦呢?
單位未足額交工傷保險費怎么辦?
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規(guī)定,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后,工傷保險基金將承擔以下費用:
1、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十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傷殘等級支付6-24個月本人工資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2、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退出工作崗位,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月支付標準為本人工資75%—90%的傷殘津貼;
3、已經(jīng)評定傷殘等級并經(jīng)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統(tǒng)籌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50%的生活護理費;
4、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規(guī)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同時,《工傷保險條例》還規(guī)定:“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fā)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guī)定的工傷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由此可見如若單位未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則由單位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知識延伸:
停止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情形:
(一)喪失享受待遇條件的;
(二)拒不接受勞動能力鑒定的;
(三)拒絕治療的;
(四)被判刑正在收監(jiān)執(zhí)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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