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銷工傷保險的流程
報銷工傷保險是需要走一定的程序的,這個報銷程序如何走呢?
【報銷工傷保險流程】
1、工傷職工受到事故傷害后,所在單位在第一時間電話通知或三日之內以書面形式向工傷經辦機構報告,并填寫《工傷職工就醫診治申請表》報經辦機構批準。
2、工傷職工申請待遇審批需填寫《工傷職工待遇審批表》,并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
(1)工傷認定(鑒定)結論。
(2)經審批的《工傷職工就醫診治申請表》。
(3)工傷職工的住院結算單及費用明細表。
(4)診斷證明、住院病歷及醫藥處方。
(5)工傷職工身份證或戶口本復印件。
(6)工亡職工供養親屬身份及供養關系公證材料或其他證明材料。
3、工傷職工因傷情需轉往上級醫療機構或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須專科或三級醫院出具轉診轉院意見,并填寫《工傷職工就醫診治申請表》,報經辦機構審核批準。
【相關知識】
工傷待遇的變化和停止:
1、工傷待遇的停止
工傷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傷保險待遇:(1)喪失享受待遇條件的;(2)拒不接受勞動能力鑒定的;(3)拒絕治療的;(4)被判刑正在收監執行的。
2、用人單位變化的工傷保險關系
(1)分立、合并和轉讓。用人單位分立、合并、轉讓的,承繼單位應當承擔原用人單位的工傷保險責任;原用人單位已經參加工傷保險的,承繼單位應當到當地經辦機構辦理工傷保險變更登記。
(2)承包經營。用人單位實行承包經營的,工傷保險責任由職工勞動關系所在單位承擔。
(3)借調。職工被借調期間受到工傷事故傷害的,由原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但原用人單位與借調單位可以約定補償辦法。
(4)破產。企業破產的,在破產清算時優先撥付依法應由單位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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