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繼承怎么分配
工傷是絕大多數人所不愿意發生的時候,對于一個家庭或者公司老板搜會帶來傷害。如果職工在工作中不幸受傷,作為用人單位是需要對其負責的,需要進行相應的賠償,如果造成職工工傷死亡,死亡家屬是可以獲得工傷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等費用的。那么,工傷賠償繼承怎么分配呢?下面就由勞動法律網小編為您詳細介紹一下。
一、工傷賠償繼承怎么分配
1、工傷死亡賠償金,雖然不屬于遺產,但在分配中,都是按遺產繼承的規定進行分配的。
2、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二、農民工的工傷賠償標準是什么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0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為19109元)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三、工傷死亡賠償流程
1、向辦理機構申辦工傷賠償,辦理機構是用人單位至參保所在地區(縣)社保分中心或者個人至各街道、鎮(鄉)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或各區(縣)社保分中心。
2、符合辦理規定,辦理機構打印《受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后,與辦理機構各執一份。
3、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補全材料,辦理機構打印《受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后,與辦理機構各執一份。辦理機構將全部材料退還。
4、不符合辦理規定,辦理機構打印《辦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后,與辦理機構各執一份。辦理機構將全部材料復印后退還。
以上就是勞動法律網小編為您整理的有關工傷賠償繼承怎么分配的相關內容,綜上,工傷死亡賠償金,雖然不屬于遺產,但在分配中,都是按遺產繼承的規定進行分配的。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歡迎咨詢我們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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