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協議簽訂后反悔,可以嗎?
工傷事故發生后,用人單位與工傷職工之間就賠償問題達成一致的,需要簽訂一份工傷賠償協議。那么在該協議簽訂之后雙方是否還能反悔呢?
一、工傷賠償協議簽訂后反悔,可以嗎?
《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該條款應屬對用人單位的一項強制性規定,在勞動者發生工傷事故后,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給予勞動者工傷保險待遇,按照工傷保險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相關費用。
實踐中,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傷待遇發生糾紛時,雙方一般通過協商方式自行解決,以便節約仲裁的時間及經濟成本,因此,產生了工傷賠償協議書,那么工傷賠償協議書是否有效呢?
在具體案件中,如果雙方簽訂工傷賠償協議時,不存在欺詐、脅迫、趁人之危的情形,應該是有效的,作為勞動者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不應該反悔。
如用人單位以明顯低于法定賠償標準與勞動者簽訂工傷賠償協議,那么勞動者可依據顯失公平原則,啟動勞動仲裁程序,重新主張工傷賠償金。
綜上所述,在工傷的傷殘等級及可以主張的工傷待遇尚不明確時簽訂工傷賠償協議要特別慎重,最好在協商前就傷殘情況工傷待遇情況等咨詢一下律師,在明確法定工傷待遇的前提下確定賠償金額,從而確保自己利益的最大化。
二、工傷賠償協議書范本
甲方:XXX
乙方:XXX
甲、乙雙方因乙方工傷事故賠償問題,經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并嚴格
按照本協議書條款執行:
1、乙方于今年進入甲方維修隊任職雜工員工。于20XX年5月19日在深圳市XXXXXXXXXXXX工程施工時,由于乙方擅自操作抽水機并導致其右手被嚴重擠傷(第2-5指毀損傷)。后甲方及時送往深圳市XXXXX人民醫院接受治療,治療期間甲方派專人對乙方進行護理,并已支付其在工傷治療期間的一切費用(含醫療費)。現已愈合出院。
2、現乙方要求甲方就上述工傷事故給予其賠償并提出離職。雙方經協商一致,確定由甲方支付給乙方一次性工傷賠償款(包括后續醫療費、工傷傷殘補助金、一次性醫療和就業補助金、工傷期間工資、護理費、經濟補償等各項費用)共計人民幣貳拾萬元整(現金付款),以終結雙方有關工傷事故賠償問題的一切權利義務關系,并放棄追究甲方的一切法律責任。自簽訂本協議之日起,乙方不得就上述賠償問題另行主張任何權利,甲方也不再承擔任何義務。如乙方違背上述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將依法追究乙方賠償責任。
3、甲方應在簽訂本協議后三天內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上述賠償費,乙方自收到甲方的賠償款之日搬離甲方維修隊。
4、本協議自簽訂時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按手模)
20XX年8月19日 20XX年8月19日
附:乙方身份證復印件
上一篇:工傷賠償的工資怎么支付
下一篇:十級工傷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熱點文章點擊
- 01工傷賠償標準2015
- 02工傷認定的情況、申請時間
- 03病假的天數是怎么計算的
- 04最新勞動仲裁申請書
- 05辭職的流程
- 062015年生育生活津貼標準如何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