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新政策
2011-11-05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從2006年1月1日起,北京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執行最新政策。以往“個人繳費為主、集體補助為輔”的籌資形式,將改為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三部分組成。這是北京市第一次明確市、區兩級財政對參保農民補貼。
北京在全國率先出臺省市級養老保險的新政策,該政策涉及13個區縣170萬勞動力。改革后,農村養老保險金除首次加入市、區財政補貼外,個人繳費多了,集體補助也多了。
據了解,朝陽區現行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模式中,個人繳納20%,區財政補貼30%,集體補貼50%。農保處負責人隗淑容介紹,集體補助部分的數額,由村集體經濟條件決定。區縣政府應當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對參保農民進行補貼。市財政將適當加大對山區縣的補貼力度。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市區兩級財政補貼都記入個人賬戶,區縣財政再拿出一部分資金建立待遇調整儲備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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