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退休金如何計算的?
單位職工到了一定的年齡就會要申請辦理退休,不論是正常退休還是提前退休,還是因為特殊的職業工種,都會涉及到退休工齡和工資的計算,這兩項對于職工退休來說是相當重要的,這關系著退休工資的多少。企業退休金如何計算呢?下面小編就為大家介紹。
一、企業職工退休工資計算方法
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參保人員符合退休條件的,應及時辦理退休手續。經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核準后,自核準次月起享受養老金。養老金標準按照其達到退休條件的時間計發,具體如下:
(一)正常退休人員,其達到退休條件的時間為達法定退休年齡之月;
(二)提前退休人員,其達到退休條件的時間為人力社保部門核準退休之月;
(三)因工作需要后延繳費人員,其達到退休條件的時間為后延繳費滿整年度之月;
(四)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延長繳費人員,其達到退休條件的時間為繳費滿15年之月;
(五)工傷醫療期內人員達到退休條件的時間,為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之月。
參保人員未按規定及時辦理退休手續的,延誤辦理退休手續期間以及后延繳費未滿整年度期間的基本養老金不予補發,多繳納的養老保險費予以退還,達到退休條件以后調整養老金增加部分累計計算。
二、基本養老金構成
1、社會統籌養老金:社會統籌養老金來自于由用人單位繳費和財政補貼等構成的社會統籌基金,根據個人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等因素確定。社會統籌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職工退休時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和本人退休年齡等因素確定。
2005年,國務院發布《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對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進行了改革,建立了“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約束機制,并采取了“新人新制度、老人老辦法、中人逐步過渡”的改革方式。具體是:
“新人”,即《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實施后參加工作的參保人員。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退休后將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待遇水平與繳費年限的長短、繳費基數的高低、退休時間的早晚直接掛鉤。他們的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職工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
“中人”,即國發[1997]26號文件實施前參加工作、國發[2005]38號文件實施后退休的參保人員。由于他們以前個人賬戶的積累很少,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退休后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鑒于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改革的關鍵是解決好“中人”的過渡問題,為保證改革的順利推進,國發[2005]38號文件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按照待遇水平合理銜接、新老政策平穩過渡的原則,在認真測算的基礎上,制定具體的過渡辦法。在過渡期實行特殊的過渡政策,按照新計發辦法,養老金減少的不減發,增加的逐步增加。
“老人”,即國發[2005]38號文件實施前已經離退休的參保人員。他們仍然按照國家原來的規定發給基本養老金,同時隨基本養老金調整而增加養老保險待遇。
通過上述小編為大家介紹的關于退休工資的計算。企業退休金如何計算的?國家對于企業職工工資有著明確的規定,企業應該嚴格按照有關國家規定執行職工退休工資標準,保障退休職工的合法權益,享受國家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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