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有望立法通過第三方加入調解勞動糾紛
2011-04-28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廣州市總工會希望能以立法的形式將三方協商制度固定下來,引入第三方力量協調勞動關系。因此總工會日前向廣州市人大常委會提交了《廣州市勞動關系三方協商規定(草案)》,希望可以通過審議。
目前,勞動糾紛的發生出現了新的變化,需要使用新的方法來進行協調處理。廣州市總工會主席陳偉光說,受南海本田停工事件影響,2010年廣州市也發生100多起類似的勞動糾紛事件。這些勞動糾紛的起因,并非勞資雙方違反法律法規,而是由于勞動者對薪酬和勞動環境不滿意而引起的矛盾。在這樣的情況下,勞動部門的行政執法力量難以介入,只能進行調解。
“當調解或談判出現困難的時候,我們希望援引第三方力量介入。由工人、企業、政府共同推薦協調代表,由律師、學者、人民調解員、企業代表、工人代表等熟悉勞動關系集體協商爭議協調工作的人員擔任調停員,共同促進勞動糾紛的解決。”陳偉光說。他認為,三方協商會議目的是推動勞動關系契約化。三方協商會議每年都召集勞資雙方進行集體協商,明確勞動關系中的各種款項,尤其是確定每年的工資標準,建立和完善工資正常增長機制,確保工資支付等相關內容。
《規定》提出,成立三方協商會議辦公室,定期召開三方協商會議。三方協商會議由同級勞動行政主管部門、總工會、企業代表和勞動者代表組成,會議形成的文書和記錄將報送同級人民政府,作為制定、實施勞動關系方面相關政策、措施的依據或者參考。 此外,三方協商會議還可以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消費者物價指數、企業職工工資水平和人工成本、行業發展狀況等實際情況,向同級人民政府提出制定企業或者行業工資增長指導線的建議。
上一篇:穗將在3年內統一養老保險繳費比例
下一篇:廣州社會福利保險小常識
熱點文章點擊
- 01工傷賠償標準2015
- 02工傷認定的情況、申請時間
- 03病假的天數是怎么計算的
- 04最新勞動仲裁申請書
- 05辭職的流程
- 062015年生育生活津貼標準如何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