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取失業金需要什么材料
在我國按照規定繳納失業保險滿1年的個人,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同時已經進行失業登記有求職要求的,可以在失業后六十天內領取失業保險金。那么,領取失業金需要什么材料?下面勞動法律網小編為你整理了相關內容,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一、領取失業金需要什么材料
辦理失業證需要的材料有:
1、身份證原件;
2、戶口簿原件;
3、婚育證明《計生證》;
4、免冠照片;
5、各類人還需要出具以下證明材料:畢業證書、學校證明、退學證明、解除勞動關系證明、《職工勞動手冊》、本人檔案、工商部門發給的證明、解除掛靠關系證明、社區居委會出具的失業證明。
《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并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十五日內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失業人員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 失業人員憑失業登記證明和個人身份證明,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手續。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二、失業保險金領取流程有哪些
1、單位至征繳中心辦理人員異動減少并繳清欠費。
2、到政務大廳失業人員登記窗口領取《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求職登記表》,失業人員本人填寫。帶上其他所需材料。
3、提交所需材料給失業人員登記窗口。
4、領取回執,憑回執領取《失業金領取證》及培訓通知單。
5、將《失業金領取證》、《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表》一份、解除勞動關系文件原件一份交到各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并在失業保險取證上蓋章。
三、勞動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具體情形有哪些
1、終止勞動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因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5、因用人單位克扣、拖欠工資,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6、因用人單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7、因用人單位扣押身份、資質、資歷等證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8、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9、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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