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之后養老保險如何辦理
當我們辭職了養老保險怎么辦理手續呢?下面勞動法律網小編將帶來相關知識的內容,希望能幫助到你。
一、養老保險轉移和接續手續:
1、申請出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繳費職工于繳費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繳費單位攜帶以下材料到所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1)《申請》(附件二)
。2)繳費職工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繳費職工委托他人代為辦理的,請提供委托書及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5)繳費職工的參加工作時間、視同繳費年限等相關信息需要認定的,需出據繳費職工本人的《人事檔案》
。6)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調動手續原件及復印件
(7)政策規定的其他相關材料。
二、出示《參保憑證》,申請接續養老保險關系
繳費職工向新就業地社會保險機構出示本人的《參保憑證》原件和復印件并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附件一),符合轉入條件的,由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向原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
三、辦理基金轉移手續
原社保經辦機構收到《聯系函》后,核對有關信息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并辦理基金劃轉手續,傳送給新就業地社保機構。
四、辦理接續保險手續
新就業地社保機構在收到《信息表》和轉移基金后的15個工作日內核對《信息表》及轉移基金額,將轉移基金額按規定分別記入統籌基金和該參保人員個人賬戶,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攜帶以下材料確認轉移接續情況:
1、《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2、繳費職工的參加工作時間、視同繳費年限等相關信息需要認定的,需出據繳費職工本人的《人事檔案》。
3、政策規定的其他相關材料。
個人無法補繳養老保險,可由單位補繳養老保險。
以上是關于“辭職之后養老保險怎么辦理”問題的相關知識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想要咨詢,可以咨詢我們勞動法律網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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