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養老保險8年發展仍處邊緣化
“目前,我國尚未形成個人主動購買商業養老保險,自擔養老責任的社會養老習慣。在缺乏政策有效支持的情況下,商業養老保險發展緩慢,覆蓋面小,存在邊緣化的現象。”這是12月26日發布的《中國養老金發展報告2015》中披露的。
當天舉行的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保障論壇暨《中國養老金發展報告2015》發布會上,該報告主編、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教授說,“本年度的《報告》提出了構建多層次混合型養老體系的概念。但實際情況是,‘多層次’沒有‘多’起來,有短板,需要補。”
據介紹,多層次是指國家層面承擔的基本養老保險作為第一支柱、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作為第二支柱以及個人投資購買的商業養老保險作為第三支柱,最終形成三支柱養老保障體系。根據保監會發布的《2014年保險統計數據報告》數據推算,2014年真正的養老保險資產僅為1.64萬億元,占當年 GDP的比重僅為2.6%。
2007年,保監會提出建立延稅型商業養老保險,已經過去8年。本該發揮舉足輕重作用、且有著較大空間的商業養老保險,發展現狀不容樂觀。
發展規模滯后與急迫性突出
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底,中國商業養老保險資產占GDP的比例為2.6%,商業養老保險的密度為185元/人,深度為0.4%。“當前,我國引入建立個人商業養老保險存在急迫性。”鄭秉文在社會保障論壇上指出,與歐美發達國家相比,作為第三支柱的商業養老保險在我國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中國多支柱養老保障體系正在形成。其中,第一支柱基本養老保險發展迅速,承擔了幾乎全部養老責任,而第二支柱企業年金和第三支柱商業養老保險產品規模則相對滯后,其稅收政策一直沒有落地,影響了第三支柱的發展。”中國社科院副院長李培林說道。
目前,我國人口老齡化加劇已成現實,養老問題的緊迫性也越發突出。全國老齡辦科研中心副主任黨俊武提供了一組數據,到2014年底,我國 60歲以上老年人口已經達到2.12億,占總人口的15.5%,到2053年將達到4.87億人,而在這40年間,老年人口總流量在10億上下。“只有基本養老保障是行不通的,商業保險發展嚴重滯后于人口老齡化的客觀要求。”
發展商業養老保險還與基本養老保險的不可持續密切相連。2014年,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總收入超過2.5萬億元,雖然征繳是其主要收入來源,但實現加速增長依賴的是利息收入和財政補助。華中師范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孫永勇副教授作出解釋,“基本養老保險進入了低速發展期,2014年全國參保人數是5.01億人,但是增長率只有0.72%。并且,該養老基金運行前景不容樂觀,財政補貼占了64.85%,個人繳費只有28.83%。從各個省份的支出收入比來看,在財政補貼這么多的情況下,收上來的錢基本全花出去了。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面臨基金枯竭和養老金替代率明顯下降的挑戰。”北京大學經濟學院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主任鄭偉教授研究發現,即使基金枯竭問題能夠通過外部籌資解決,但第一支柱的養老金替代率將從目前的40%下降到本世紀后半期的25%左右,如此一來,“不論在第二支柱還是在第三支柱中,商業養老保險都應當且能夠發揮重要作用”。
對此,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席黃X認為,當前是進行養老保障改革的戰略機遇期。
稅優政策缺位,需要制度頂層設計
“配套政策長期缺位、保險產品難以滿足消費者需要,并且尚未形成有組織的籌集儲備”,商業養老保險發展存在的“痛點”已是共識。
《報告》認為,我國商業養老保險的角色定位和稅收優惠政策等始終未明確,使得其發展嚴重不足;保險產品功能大而全、險種特色不突出、定價機制限制大,導致產品價格普遍偏高,產品供給與市場需求脫鉤。
早在2007年,商業養老保險的稅優政策就正式提出,并在天津濱海新區試點,囿于各種因素,這項試點工作沒能繼續下去。稅優政策缺位,被業界認為是制約商業養老保險發展的根本原因。
黃X建議,建立商業養老保險體系需要制度上的頂層設計,有關方面應堅持政策引導,完善財稅、監管等支持政策,在商業養老保險購買、投資、積累和待遇領取等各個階段給予相應的政策支持。
來自中央層面的支持力度正在加大。2015年全國兩會、10月閉幕的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通過的相關文件,都明確提及“發展商業養老保險”。據鄭秉文教授透露,個人商業養老保險稅收優惠政策即將出臺,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在醞釀8年后也將最終落地。
業界人士表示,稅優政策一旦出臺,商業養老保險的整體制度設計能否及時跟進并與之匹配,又將成為新的問題。“商業養老保險告別發展的邊緣化,還有漫長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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