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倒閉,員工的養老保險如何處理?
對于企業倒閉養老保險的正確處理辦法是:社保局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計算出每月退休費用,破產企業的離退休人員采取一次性結算離退休金的辦法,影響了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和社會的安定,詳細內容請閱讀下文。
公司倒閉養老保險怎么辦
網友咨詢:
劉某是某企業的退休人員,企業由于經營不善,資不抵債,經當地政府批準破產,企業破產時,劉某曾經從市社保局領取了一筆20000元的退休金、醫療費。之后再沒有領到任何費用。對此,劉某表示不理解,于是到市社保局進行咨詢,社保局的工作人員解釋說,由于劉某所在的企業連年虧損,按照市政府的有關規定,企業破產時由當地財政、社會保險局、破產企業主管部門分別拿出部分資金,一次性安置企業的職工和離退休人員。社保局已于1996年出錢解決了劉某的問題,今后不再負擔其他費用。市社保局工作人員的做法是否正確?企業破產后職工養老金怎么辦?
律師解答:
對破產企業離退休人員一次性支付離退休金和醫療補助費的做法,不符合國家的政策規定。國務院發布的《關于在若干城市試行國有企業破產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1994〕59號)和《關于在若干城市試行國有企業兼并破產和職工再就業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國發〔1997〕10號)對破產企業離退休人員的安置明確規定:“破產企業離退休人員的離退休金和醫療費由當地養老、醫療保險機構負責管理。參加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基金社會統籌的由所在試點城市養老、醫療保險機構分別從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基金社會統籌中支付。沒有參加的企業,或者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基金不足的,從企業土地使用權出讓所得中支付;處置土地使用權所得不足以支付的,不足部分從處置無抵押財產、抵押財產所得中依次支付。
但是,有一些地方違反國家政策規定,對破產企業的離退休人員采取一次性結算離退休金的辦法,影響了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和社會的安定。原勞動部于1995年印發了《關于不得對企業離退休人員采取一次性結算離退休金的通知》,對這一錯誤做法進行糾正,明確指出:“凡執行《國務院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地區,對于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和工齡條件,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月支付退休(退職)金,不得采取一次結算退休(退職)金的辦法;凡按照《國務院關于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進行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改革的地區,對于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規定達到規定年限(15年)的人員,必須按規定按月支付其養老金,不得采取一次結算退休(退職)金的辦法。”
從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市社保局的做法及其工作人員的回答,違背了國家關于破產企業離退休人員安置的有關規定。正確的做法是,社保局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計算出劉某的每月退休費用,收回已多發或彌補少發的退休金,并于今后由市社保局按月向劉某發放養老金。
上一篇:職工養老保險能退嗎?
下一篇:下崗職工養老保險怎樣辦理
熱點文章點擊
- 01工傷賠償標準2015
- 02工傷認定的情況、申請時間
- 03病假的天數是怎么計算的
- 04最新勞動仲裁申請書
- 05辭職的流程
- 062015年生育生活津貼標準如何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