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金可以繼承嗎?
2017-06-07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
養老保險金可以繼承嗎?很多人都在問這個問題,要是換做在以前肯定是不行的,但是現在養老保險金是可以繼承的。接下來,就讓我們一起看看養老保險金是如何繼承的。
2015年01月14日,國務院正式發布《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方案明確,機關、事業單位建立與企業相同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行單位和個人繳費,改革退休費計發辦法。另外,職工如果未領夠139個月即死亡,養老金余額可繼承。
【改革后養老金如何計算?】①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本人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②個人工資超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低于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平均工資的60%計算個人繳費基數。
【細說#養老金余額可繼承#】我國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計發月數是139個月,也就是個人賬戶中的錢分139個月發完,按照60歲退休計算,職工領自己的錢要到71.5歲才能領完,在此之前死亡的,個人賬戶里的余額都可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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