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蘇能跨省異地報銷大病保險嗎
核心內容:2013年7月,江蘇大病保險制度試點工作啟動,2014年江蘇全面實施大病保險制度。那么,江蘇農民2014年可以跨省異地報銷大病保險嗎?江蘇2014年是有望跨省異地報銷大病保險的,下面,勞動法網小編為您詳細介紹相關內容。
【江蘇農民今年有望跨省異地報銷】
國務院醫改辦通知指出,鼓勵商業保險機構利用全國網絡優勢,為參保人員提供“一站式”即時結算、異地結算等服務,確保群眾方便及時得到大病保險補償。
目前,通過公布江蘇省級聯網醫院,由縣市區里選擇簽約作為當新農合地定點醫療機構。
目前省里已經確定23家三級省級醫院作為新農合聯網醫院,要求統籌地區至少選擇八家作為當地定省級醫療點。
在此基礎上要求由統籌地區對轉外的病人實行網上預約、在線監控以及出院的及時結報。農民在該地區簽約的省級醫療單位住院治療,在出院的時候,就可以拿到報銷的錢,省去了先墊付然后再回去報銷的麻煩。
江蘇省衛生廳農社處處長姜侖介紹,今年在醫院自主申報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省級聯網醫院的范圍。江蘇作為全國跨省異地結算的試點,今年上半年,農民將有望實現跨省就醫的異地報銷。
他說,他們正在跟省外大醫院對接,“比方說上海的醫療機構我們正在做聯網的工作,聯網在平臺上做了政策配置以后我們今年就可以實現跨省的異地就醫,轉外的服務醫療機構在老百姓出院的時候就得到“報銷”,醫療機構先墊付補償資金,再由醫療機構跟統籌地區結算單位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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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受益人群約5500萬】
2012年,國家發展改革委等6部門印發《關于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利用部分新農合基金、城鎮居民醫保基金向商業保險機構購買大病保險,在參合(保)群眾患大病發生高額醫療費用的情況下,對新農合、城鎮居民醫保補償后需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給予保障。
國務院醫改辦近日發出關于加快推進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通知,對已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試點的省份切實抓好有關各項工作,及時研究解決試點中存在的問題,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逐步擴大實施范圍,尚未開展試點的省份,要在2014年6月底前啟動試點工作。
江蘇省衛生廳王詠紅廳長說,目前江蘇農村20種重大疾病患者實際報銷比例已經達到70%,今年還要在試點的基礎上全面推開大病保險制度。
2014年,江蘇所有統籌地區將全面實施大病保險制度。
【什么是大病保險】
大病保險針對新農合和江蘇城鎮居民醫保,江蘇省這方面的人員約5500萬。主要是對按政策規定報銷補償后,超過起付標準需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進行保障,大病保險的實際支付比例不低于50%,也就是說,自付部分可報銷50%,按醫療費用高低分段確定支付比例,原則上醫療費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數”讀大病保險】
2013年,江蘇省在42個新農合統籌地區進行了大病保險試點,每個省轄市至少選擇一個縣(市、區)開展大病保險試點,納入新農合大病保險省級試點的42個統籌地區,占全省統籌地區總數的53.8%,試點受益的參合人口達到2300萬人,補償金額8650萬元,最高的補償了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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