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委員會
2013-09-22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核心內容:勞動仲裁委員會的組成是什么?它有什么職責?它設立原則又是什么?下文勞動法網小編給大家具體介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組成】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由勞動行政部門代表、工會代表和企業方面代表組成,人員應當是單數。
【職責】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1)聘任、解聘專職或者兼職仲裁員;
(2)受理勞動爭議案件;
(3)討論重大或者疑難的勞動爭議案件;
(4)對仲裁活動進行監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下設辦事機構,負責辦理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設立原則】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按照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和適應實際需要的原則設立。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可以決定在市、縣設立;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在區、縣設立。直轄市、設區的市也可以設立一個或者若干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按行政區劃層層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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