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工傷]工傷認定證據不充分,法院判決社保局敗訴
2011-09-12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勞動者王某在寶安社保局工地工作時不慎受傷,后經寶安社保局工作人員點化,向原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請求認定自己是深圳A公司員工,且為工傷。
原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受理王某申請后,依法向深圳A公司送達王某的工傷認定申請書,但未提供王某的任何證據材料,要求深圳A公司答辯。
深圳A公司委托何帶勇律師代理工傷認定程序的答辯,在了解相關案情后,經何帶勇律師指導,A公司取得了王某簽字確認的、以深圳B公司名義為王某及其姐夫向某等19人向中國平安購買團體保險的團體保險申請書復印件。但何帶勇律師向原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要求提供王某請求工傷認定的證據時,原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拒絕提供。
何帶勇律師代理A公司答辯稱:王某為B公司員工,與A公司之間不存在工傷關系。
原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不理會A公司的抗辯,依然作出了工傷認定。
A公司不服,由何帶勇律師代理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復議,但行政復議結果仍然維持工傷認定。
A公司由何帶勇律師代理向福田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以工傷認定程序違法、工傷認定證據不足為由,要求法院判決撤銷原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工傷認定。
更多勞動法內容盡在勞動法律網http://www.719521.com
福田區人民法院采納A公司的意見,判決撤銷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工傷認定。
王某不服,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但二審維持原判。
何帶勇律師代理的該行政訴訟是深圳法院為數不多的判決撤銷社保局工傷認定結果的成功案例之一。
熱點文章點擊
- 01工傷賠償標準2015
- 02工傷認定的情況、申請時間
- 03病假的天數是怎么計算的
- 04最新勞動仲裁申請書
- 05辭職的流程
- 062015年生育生活津貼標準如何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