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成功后怎么辦?
我國對工傷的處理還是以救治和賠償勞動者的傷害為主,這主要是由于勞動者在工傷中屬于受害方,較為弱勢的一方。我國為了工傷者能夠重新回到社會,予以經濟賠償。那工傷認定成功后怎么辦呢,下面勞動法律網小編就為你進行詳細的解答。
一、工傷保險
1、用人單位有繳納工傷保險: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領取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工傷待遇;同時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余工傷賠償。
2、用人單位未繳納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承擔全部工傷賠償待遇。 用人單位拒不支付其應當支付的工傷賠償待遇,勞動者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二、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并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后,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 《社會保險法》
三、第三十八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四、第三十九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相應的用人單位應幾時得閑社保部門聯系,支付工傷者的相關賠償金。對于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單位,由用人單位進行賠償相應的社保賠償工傷賠償的一切費用。如用人單位拒不支付的,勞動者可向勞動主管部門進行上報,予以協調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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