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工傷認定有哪些注意事項
很多務工人員認為在工作中受傷,單位就要認定他為工傷,不知道要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請工傷認定。工傷認定要怎么申請?申請工傷認定的過程中有什么問題需要注意?以下就由勞動法律網小編為您介紹詳情。
申請工傷認定,單位和個人所需要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受傷害職工的身份證復印件;
3.勞動合同文本復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
4.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鑒定書)及初次治療病歷復印件。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齊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齊材料后,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有異議的法律規定
如果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或者不認可和勞動者的勞動關系,用人單位負責舉證說明。
《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五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一)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的決定不服的;
(二)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
(三)用人單位對經辦機構確定的單位繳費費率不服的;
(四)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認為經辦機構未履行有關協議或者規定的;
(五)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對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
申請工傷認定注意時效問題
《工傷保險條例》明確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依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申請工傷認定不予受理問題的處理
1.對于工傷認定未能提交充分資料,同時在行政機關發出補正通知書后規定時間內未能做出補正的,工傷認定機關理應不受理。
2.對于工傷認定超過申請時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具體指勞動關系的確認、醫療尚未終結等),工傷認定機關可以駁回申請,不予受理。
3.傷者或者傷者家屬、用人單位對所申請的不予受理的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可以于60日內向當地人民政府或者高一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起行政復議,或者在90日內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責任編輯:sarah)
上一篇:職工因公受傷申請工傷認定
下一篇:工傷認定程序2015
無需注冊 快速免費咨詢
熱點文章點擊
- 01工傷賠償標準2015
- 02工傷認定的情況、申請時間
- 03病假的天數是怎么計算的
- 04最新勞動仲裁申請書
- 05辭職的流程
- 062015年生育生活津貼標準如何確定
工傷認定辦法知識排行榜
- 01工傷職工應當去哪些醫院治療
- 02 工傷認定中的證據收集
- 03 工傷保險條例意見二看點解
- 04 工傷認定申請書怎么填寫
- 05哪些情形工傷可以申請行政復
- 06違規操作算工傷嗎?
- 07最新工傷認定流程是怎樣的
- 08哪些人可以申請工傷認定
- 09超過退休年齡是否可認定為工
- 10工傷認定書在哪里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