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工傷認定的時間是多久
工傷認定除了有嚴格的認定標準、程序之外,還有提出工傷認定的時間。需要進行工傷認定的單位或者勞動者必須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進行提出工傷認定。那么提出工傷認定的時間是多久呢?詳細內容請閱讀下文。
工傷認定是在申請工傷鑒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后,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鑒定的行為。工傷鑒定的范圍包括:勞動能力鑒定,停工留薪期鑒定確認,護理等級鑒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鑒定等。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用人單位應該自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個月內申請工傷鑒定,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 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七)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的規定。而申請做工傷認定,需要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由單位在事發后30天內,受傷者或家屬在事發后1年內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并在傷情相對穩定時,申請做勞動能力鑒定(即傷殘鑒定),然后根據認定和鑒定結果,享受相應的工傷待遇。 因工負傷待遇發生的糾紛,屬于勞動爭議,勞動仲裁是解決勞動爭議的前置條件,即未經勞動仲裁的勞動爭議案件,人民法院是不會受理的。
工傷認定需要在一定時間內提出,不然后果就只能由自己承擔了。畢竟工傷是處于治療中的,如果不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工傷認定,后面認定的工傷結果很可能不是那么準確。
上一篇:哪些情形可以認定為工傷
下一篇: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怎么辦
熱點文章點擊
- 01工傷賠償標準2015
- 02工傷認定的情況、申請時間
- 03病假的天數是怎么計算的
- 04最新勞動仲裁申請書
- 05辭職的流程
- 062015年生育生活津貼標準如何確定
工傷認定辦法知識排行榜
- 01工傷職工應當去哪些醫院治療
- 02 工傷認定中的證據收集
- 03 工傷保險條例意見二看點解
- 04 工傷認定申請書怎么填寫
- 05哪些情形工傷可以申請行政復
- 06違規操作算工傷嗎?
- 07最新工傷認定流程是怎樣的
- 08哪些人可以申請工傷認定
- 09超過退休年齡是否可認定為工
- 10工傷認定書在哪里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