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和安全部門如何處理工傷事故?
(1)企業應嚴肅認真地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找出事故發生的原因,查明責任,確定改進措施,并指定專人限期貫徹執行。需要進行工傷界定的,按有關規定提出申請。
企業應建立事故檔案,對事故調查資料,如現場檢查記錄、技術鑒定、照片、分析化驗記錄、會議記錄、儀表記錄、綜合調查材料、旁證材料、登記表、報告書等都應妥善保管;
(2)對一般事故或性質惡劣的小事故,企業負責人必須組織人員對事故進行仔細調查。并在事故發生后兩天內,由車間和有關部門領導組織召開事故分析會,查明責任,找出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3)對重大事故,企業或企業主管部門應組織由各有關部門組成的事故調查組,并邀請當地勞動、公安、工會及上級主管部門的代表參加,對事故現場、機器設備狀況、工人操作過程中執行規章制度的情況等進行詳細的調查和分析,徹底查清造成事故的原因和責任;
(4)若發生了死亡、重大死亡事故,企業必須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并應迅速采取必要的措施積極搶救人員和財產,以免事故擴大,并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
(5)對死亡事故、重大死亡事故,則應由有關單位選定人員進行調查,一般由勞動安全部門為主組成工傷事故調查組。工傷事故調查人員必須與該事故無任何直接利害關系,同時具有調查工傷事故必須具備的專業特長;
(6)工傷事故調查組的職責是:查明事故發生的全過程和原因、查明工傷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情況、確定事故的責任者、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的建議、提出事故調查報告;
(7)工傷事故調查組有權向發生事故的企業和有關人士、有關機構詳細了解有關情況,并有權索取需要的信息,被調查單位和個人無權拒絕。任何個人和組織均不得妨礙和干預事故調查組的正;顒;
(8)事故調查組在查明真相后,如果對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經幾番調停后依然意見分歧,最后可由政府有關部門裁決,不得超過事故處理時限;
(9)調查組提出的事故處理意見以及防范措施,均由企業負責貫徹執行。如果調查表明,工傷事故的發生,是有人忽視安全生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玩忽職守,或者發現事故隱患、危害情況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工傷事故,則對責任者給予必要的懲處,直至追究刑事責任。如果在工傷事故發生后有人故意隱瞞不報、謊的,故意遲延不報,故意破壞工傷事故現場,或者無正當理由而拒不接受調查,以及拒不向調查組提供有關信息和情況的,要對其作出懲罰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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