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傷工傷什么時候申請工作鑒定?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難以避免一些意外情況,例如人們常說的工傷,工傷是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與職業相關活動所遭受的突發性意外傷害,而燒傷是工傷情況中比較常見的一種。當勞動者遭受到燒傷或其他工傷事故時,需要進行工傷鑒定,鑒定時間是其中十分重要的概念。那么到底燒傷工傷鑒定什么時候?小編對此問題進行了相關介紹,請您繼續閱讀下文。
一、工傷鑒定時間
關于工傷認定的時間,我國法律是有一定的規定的。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和《工傷認定辦法》的規定, 用人單位發生工傷事故后,應在24小時內告知經辦機構,工傷認定申請應由用人單位在職工發生事故傷害之日或職業病確診之日起30日內,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二、工傷認定后多久能申請傷殘鑒定
1、傷殘鑒定又名勞動能力鑒定,通常情況越早鑒定對勞動者越好。
2、 一般情況下是工傷認定后馬上可以做,但是如果勞動者或者單位有一方要對工傷認定不服或者是聲明要去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的,就要再等60天。
3、 一般是工傷認定下來就可以直接去做傷殘鑒定,如果用人單位要行政復議,傷殘鑒定會暫時中止的。傷殘鑒定跟勞動者治療沒有影響,因為傷殘鑒定是根據勞動者當時受傷時第一次入院的病歷和暫時的康復情況,一般越早做對勞動者的傷殘鑒定等級越有利,得到的賠償越多,法律沒有規定必須在什么時候做,但是要在工傷認定結論書生效后一年之內做。
三、工傷傷殘等級鑒定時間
傷殘鑒定跟勞動者治療沒有影響,因為傷殘鑒定是根據勞動者當時受傷時第一次入院的病歷和暫時的康復情況,一般越早做對勞動者的傷殘鑒定等級越有利,得到的賠償越多,法律沒有規定必須在什么時候做,但是要在工傷認定結論書生效后一年之內做。具體法律法規規定如下:
1、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2、工傷鑒定時間是越早越好,越早更有利于申請工傷賠償,節省申請時間。通常鑒定時效為出險后3-6個月,為有利被保險人考慮,最長不超過6個月。
3、工傷鑒定時間與工傷認定時間不同,如需詳細了解工傷認定時間規定,請您查閱《工傷認定時間規定 》。
綜上所述,工傷鑒定的時間其實不難掌握,只需要注意30日、60日和1年內這三個重要的時間分界點,并且根據不同的情況進行相對的查詢。以上就是燒傷工傷鑒定什么時候的相關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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