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重新鑒定申請書怎么寫?
工傷認定之后,最重要的事就是進行工傷鑒定了,這關系著之后的賠償問題。工傷鑒定是需要申請的,那么,申請工傷重新鑒定怎么書寫申請書?關于工傷重新鑒定申請書的內容怎么寫?在下文中為您詳細解答。
工傷重新鑒定申請書
申請人:xx-x,年月日出生,漢族現住xx-xxx-x
被申請人:xx-x,女,年月日出生,漢族,現住XXXX
申請事項:對被申請人的傷殘程度予以重新鑒定。
事實與理由:因被申請人訴申請人身損害賠償一案,申請人不服xx區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現已提出上訴。在一審審理中被申請人提交法庭xx市法醫鑒定中心()法檢字第號《法醫學鑒定書》,該鑒定依據被申訴人髖關節功能重度障礙這一傷情,比照《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分級》之規定,將被申請人的傷殘程度定為六級。申請人認為,本案被申請人的傷情是由于申請人在道路上行走時與我相撞而造成的,應屬交通事故,其評殘依法應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之規定來進行。根據該規定,被申請人的傷情應屬或級傷殘。因此,現申請人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向貴院申請對被申請人的傷殘程度予以重新鑒定,以維護我的合法權益及法律的公正。
此致
xx市中級人民法院
相關閱讀:申請工傷鑒定的時間
一、用人單位應當30日內提出申請
根據2011年最新修訂的《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在職工發生事故受到工傷,或者被鑒定為職業病時,所在單位應當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參見本法第17條)。
二、工傷職工可在1年內提出申請
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提出工傷申請,或者前款規定提起申請工傷認定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三、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
單位申請工傷認定的時效為1個月,個人申請工傷認定的期限為一年,超過這個期限,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受理。不過,本法中還特別規定如果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另外,需要說明的一點是,工傷認定申請時效的起算時間規定是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如果工傷事故發生后,傷害結果并未馬上發生,而是潛伏一段時間后才實際發生,即傷害結果發生之日與事故發生不一致的特殊情況下,工傷認定申請時效的起算時間則應當以工傷事故傷害結果實際發生的時間為標準。
在上文中為您提供的傷殘重新鑒定的申請書只是一個參考。實踐中的工傷重新鑒定申請書,還需要結合案件具體情形來確定相應的內容。
上一篇:如何鑒定工傷,需要什么程序
下一篇:工傷鑒定流程怎么走?
無需注冊 快速免費咨詢
熱點文章點擊
- 01工傷賠償標準2015
- 02工傷認定的情況、申請時間
- 03病假的天數是怎么計算的
- 04最新勞動仲裁申請書
- 05辭職的流程
- 062015年生育生活津貼標準如何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