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勞動能力鑒定的材料有哪些
在工傷事故的處理過程中,總少不了需要對受傷的勞動者進行勞動能力方面的鑒定,確認實際喪失的勞動能力程度之后,才能依法對其進行賠償。但在做勞動能力鑒定的時候,肯定離不開材料的提供。那么做勞動能力鑒定的材料有哪些?
一、做勞動能力鑒定的材料有哪些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者因工負傷或非因工負傷以及疾病等原因,導致本人勞動與生活能力產生不同程度的影響,由勞動能力鑒定機構根據用人單位、職工本人或者親屬的申請,組織勞動能力鑒定醫學專家,根據國家制定的標準,運用勞動保障的有關政策,運用醫學科學技術的方法和手段,確定勞動者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一種綜合評定的制度。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應提交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工傷認定決定是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國家的政策、法規的規定,確定職工受傷或者職業病是否屬于工傷范圍,是否符合工傷的基本條件的書面決定。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是指職工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到工傷保險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治療過程中,由醫院記載的有關工傷職工的病情、病志、治療情況等資料。勞動能力鑒定機構據此審查工傷職工的傷情是否處于穩定狀態,能否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二、不服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怎么辦
申請鑒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省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如果申請人超過了15日才向上一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上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可以以超過時效為由不予受理。同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的鑒定結論是不可訴的。
綜上,要是申請做勞動能力鑒定的話,此時當事人最好事先了解一下具體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的材料都有哪些,事先準備好,這樣才能比較順利的申請進行鑒定,之后鑒定的結果才是有效的。
上一篇:最新勞動能力鑒定程序2017
下一篇:職工工傷辭職后工傷鑒定還有用嗎
熱點文章點擊
- 01工傷賠償標準2015
- 02工傷認定的情況、申請時間
- 03病假的天數是怎么計算的
- 04最新勞動仲裁申請書
- 05辭職的流程
- 062015年生育生活津貼標準如何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