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崗失業人員如何繼續購買社保
法律規定,企業必須為每一位員工購買社會保險,保險費按照法律規定的比例來繳納。而下崗失業人員也應當繼續繳納社會保險的,如果不交那就可能無法享受養老金。那么,下崗失業人員如何繼續購買社保?下面,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勞動法律網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下崗失業人員如何繼續購買社保?
社會保險機構應為實現再就業的下崗失業人員接續社會保險關系。下崗失業人員解除勞動關系離開企業時,本人欠繳以及企業應當為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可以一次性予以補繳。用人單位招收了下崗失業人員,應及時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其辦理社會保險關系接續和轉移手續。
此外,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還可以根據下崗失業人員就業方式多樣化的需要,采取不同的接續方式,方便職工以個人身份參保繳費。下崗失業人員未再就業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仍要保留其原有的社會保險關系。
自謀職業和靈活就業的,可以通過公共職業介紹服務機構勞動保障事務代理方式參加、接續養老保險。繼續參加養老保險并按規定繳費的,其前后繳費年限合并計算;未繼續參加養老保險中斷繳費的,達到退休年齡后按實際的繳費年限計發基本養老金。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在我國,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另外,社會保險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并承擔最終的責任。但是勞動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繳費義務,并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如果下崗失業人員不繳納社會保險的話,就會受到很大的影響,如果需要交納社會保險,那么就應當由公司進行一次性的補繳,只有在交納滿十五年之后才可以有養老金,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勞動法律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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