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不得拒接加班的情況有哪些
2013-07-02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核心內容】在什么情況下,用人單位組織職工延長工作時間可以不受法律規定的條件限制,小編給您講解。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解釋,以下四種情形,職工不得拒絕延長工作時間: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遭到嚴重威脅,需要緊急處理的。比如“非典時期”需要生產大量口罩,紡織工廠的職工就應當聽從指揮,有必要犧牲個人時間加班加點生產口罩,一切以人民利益為重。
2、必須利用法定節日或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的。
3、生產設備、交通運輸路線、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4、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或者完成上級在國家計劃內安排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以及商業、供銷企業在旺季完成收購、運輸、加工農副產品緊急任務的。
在上述幾種特殊情況下,用人單位組織職工延長工作時間可以不受法律規定的條件限制,但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法律規定的標準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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