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長工作時間需具備的條件
2016-11-08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
摘要:延長勞動時間,也稱加班加點,是指用人單位經過一定程序,要求勞動者超過法律、法規規定的最高限制的日工作時數和周工作天數而工作。一般分為正常情況下延長工作時間和非正常情況下延長工作時間兩種形式。
正常情況下延長工作時間,按照《勞動法》的規定,需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庞捎谏a經營需要。生產經營需要主要是指緊急生產任務,如不按期完成,就要影響用人單位的經濟效益和職工的收入,在這種情況下,才可以延長職工的工作時間;
、票仨毰c工會協商。用人單位決定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把延長工作時間的理由、人數、時間長短等情況向工會說明,征得工會同意后,方可延長職工工作時間;
、潜仨毰c勞動者協商。用人單位決定延長工作時間,應進一步與勞動者協商,因為延長工作時間要占用勞動者的休息時間,所以只有在勞動者自愿的情況下才可以延長工作時間。
除要符合以上條件外,延長工作時間的長度也必須符合《勞動法》的規定。即: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非正常情況下延長工作時間,是指依據《勞動法》第42條的規定,遇到下列情況,用人單位延長工作時間可以不受正常情況下延長工作時間的限制:
、虐l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粕a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欠、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特別需要說明的是,《勞動法》第61條和第63條分別作出規定,禁止對懷孕7個月以上和在哺乳未滿1周歲的嬰兒期間的女職工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上一篇:勞動法關于勞動時間的規定
下一篇:正常工作時間如何計算
熱點文章點擊
- 01工傷賠償標準2015
- 02工傷認定的情況、申請時間
- 03病假的天數是怎么計算的
- 04最新勞動仲裁申請書
- 05辭職的流程
- 062015年生育生活津貼標準如何確定
工時休假知識排行榜
- 01年假沒休會被清零嗎?
- 02職工不休年假就可以拿3倍工
- 03孕婦請事假最長多久
- 04 2016年中秋國慶拼假攻略
- 05女職工哺乳期多長時間
- 06節假日加班補休規定
- 07出差途中算工作時間嗎
- 08上班族必讀:律師教你應對病
- 09 2016年中秋國慶節放假安排
- 10加班費補休的法律規定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