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的帶薪年假有多久
勞動者參加工作后,休息時間都有規定,只有法定節假日和年休假才能享受時間較長的休假。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一定時間的帶薪年假。那么,勞動者的帶薪年假有多久?我們一起通過下文進行具體了解吧。
一、勞動者的帶薪年假有幾天
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視同工作期間,應當計為累計工作時間。
職工新進用人單位且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具體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
二、申請帶薪年假的條件是什么
按照國家有關職工年休假制度的規定,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即可享受帶薪年休假。對于從其他單位新進入現用人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指該職工在原單位與現單位連續工作的時間合并計算。對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有關問題的復函》(人社廳函[2009]149號)規定:“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既包括職工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職工在不同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情形。
關于累計工作時間的確定,《復函》也特別作了明確說明:包括職工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從事全日制工作期間,以及依法服兵役和其他按照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規定可以計算為工齡的期間(視同工作期間)。職工的累計工作時間可以根據檔案記載、單位繳納社保費記錄、勞動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材料確定。
為了保證勞動者的休息休假權利,法律規定了帶薪年假,上面我們為大家介紹了“勞動者的帶薪年假有幾天”以及“申請帶薪年假的條件是什么”,相信您對帶薪年假有了一定的了解。在此提醒勞動者,法律上規定的“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包括在不同單位工作的情形,因此勞動者要保存好有記載自己工作時間的檔案材料,才能向現單位申請休帶薪年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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