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違約金要注意什么
2016-04-18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這一規定明確了勞動者違反服務期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的情形。
職工違反服務期規定交違約金要注意什么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情形各種各樣,但只要是違反服務期約定的,就應當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勞動合同法》的這一規定有三層含義:
其一,只要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就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其二,約定違反服務期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即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培訓花費了多少費用,在勞動者違約后向其支付違約金時也不應超過所花費費用的數額。
其三,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所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即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支付的違約金與用人單位花費的培訓費用應按一定比例分擔。如,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培訓花費了2萬元,約定的服務期是5年,那么,每年應當分擔的服務費就是4000元;如果勞動者在培訓后工作了2年違約,這時勞動者應當向用人單位支付剩余3年的費用1.2萬元!秳趧雍贤ā纷鞒鲞@樣的規定,是符合用人單位在培訓問題上的實際情況的。但對于個別行業來說,則應當有特殊規定,如飛行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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