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節期間,老板要求加班,員工可以拒絕嗎?
2016-09-04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
中秋節期間,老板要求加班,員工可以拒絕嗎?答案是肯定的,員工有權利拒絕,但若員工愿意加班,老板要支付合理的加班費用!具體請看下文的詳細介紹!
中秋節期間,老板要求加班,員工可以拒絕嗎?
所謂加班,根據《勞動法》有關規定,一般指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安排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由于加班是員工超出正常工作時間,在原本應該休息的時間內進行的工作,是工作時間在休息時間中的延伸。從中我們不難看出,中秋節加班可以,但是要滿足兩點:第一,要經過勞動者同意;第二,要給勞動者支付合理的加班費用!
加班補償
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一、在日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照不低于小時工資基數的150%支付加班工資;
二、在休息日工作的,應當安排其同等時間的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三、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計算加班工資的基數應以:按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的工資標準確定。勞動合同沒有約定,按集體合同約定的加班工資基數確定;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按勞動者本人正常勞動應得的工資確定。
經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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