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公積金補充養老金有前提
近日,人社部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發布《中國社會保險發展年度報告2015》顯示,城鎮職工與城鄉居民兩項養老保險累計結余近4萬億元,但職工養老保險撫養比已下降至“不到三個人養一個人”。據悉,人社部的最新思路是,用住房公積金來補充養老保險。
這是一個大膽的思路,之前未曾公開提出過。如果用住房公積金補充養老保險,不僅盤活了一筆巨額存量資金,而且也讓這筆資金用于民生領域;不但有利于緩解國家養老壓力、緩解財政補貼負擔,應該也能讓公積金繳費人領取更多養老金。過去,住房公積金運轉被認為“嫌貧愛富”,假如今后轉化為養老保險,能讓公積金使用更公平。
不過,可行不可行不能是有關部門說了算,還要征求住房公積金繳費人的意見。因為公積金是繳費人委托管理的資金,并不是有關部門的“小金庫”。過去,有關部門私自動用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房建設,就曾遭遇輿論質疑。如果今后去補充養老保險,資金動用量更大,必須征得繳費人同意。
但多數人或許同意,不等于住房公積金主管部門會同意。一者,住房公積金一旦補充養老保險,或許會影響到相關部門利益;二者,住房公積金已經成為調控樓市的一種重要工具,補充養老保險后可能會影響到樓市調控;三者,會打亂有關部門的計劃。比如住建部有關官員對成立“國家住房銀行”比較熱衷。
專家以為,住房公積金能不能補充養老保險,關鍵在于這一公積金如何定位,如何改革。事實上,幾年前住房公積金就已經名不副實了,比如一些地方可以用于教育、醫療等支出。既然事實如此,專家曾建議,住房公積金不妨更名為“生活公積金”,這樣一來,公積金用于其他支出才名正言順。
當然,多數繳費人即使同意用住房公積金補充養老保險,也會提出前提條件,比如,只有在養老保險實現全國統籌、劃轉國資充實社保到位、養老保險覆蓋率目標能確保完成、財政補貼到位后,才可以用住房公積金去補充養老保險,否則,一旦依賴住房公積金補充,養老保險改革會缺乏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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