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疑難解答大全
1.什么是?為什么要實行工傷保險?
工傷保險是國家或企業在勞動者因工作而負傷、致殘、死亡時,給勞動者本人及其供養直系親屬提供物質幫助的一種制度。實行工傷保險具有重要的意義和作用:
首先,實行工傷保險保障了工傷職工的醫療以及醫療期間的生活;傷殘撫恤和遺屬撫恤,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職工的后顧之憂。工傷待遇優厚于其他保險待遇,體現了工傷補償, 也體現了國家和生產單位對職工奉獻精神的尊重,有利于增強職工為公奉獻的光榮感,提高他們的工作和生產積極性。
其次,實行工傷保險有利于促進安全生產,保護和發展社會生產力。工傷保險與生產單位改善勞動條件、防病防傷、安全教育、醫療康復等工作相結合,能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防止或減少傷亡事故,保護職工的健康和安全,減少經濟損失。
第三,實行工傷保險保障了受傷害職工的合法權益,有利于妥善處理事故和恢復正常生產,維護社會安定。我國是一個幅員遼闊、經濟技術較為落后的社會主義國家。隨著我國現代化建設事業的發展,生產領域不斷擴大,勞動者隊伍急劇增加,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可能會出現增加的趨勢。因此,實行并不斷完善工傷保險制度對于我國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穩定具有特別重要的現實意義。
1995年1月《》頒布實施后,有關部門正在加緊制定《職工工傷保險條例》,《條例》將對工傷保險的范圍、待遇水平、基金籌集等方面做出新的、更明確、更具體的規定。
2.《勞動法》中對工傷保險有何規定?
《勞動法》第七十條、第七十二條和七十三條規定,國家建立制度,使勞動者在工傷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因工傷殘或者職業病者,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3.職工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用人單位是否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不可以。我國《勞動法》第二十九條明確規定,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4.因工致殘的職工違紀能否辭退?
凡符合違紀辭退條件的職工都可按辭退規定辭退,因工致殘的職工也不例外。但一般講,辭退違紀的因工致殘職工應慎重并應征得當地勞動部門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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