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肺癌死亡不能認定為因工作緊張突發疾病死亡
2011-06-21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王志順系汽車修理廠修理工,1999年6月10日9時在工作中,感到肺部痛疼難忍 ,臉色發青,于是向車間領導請假,到醫院檢查。經醫院檢查診斷為肺癌晚期,住院治療30 天,終因醫治無效死于醫院。王親屬向單位提出按因工處理,要求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單位 認為王志順是因肺癌治療無效死亡,不屬于突發疾病死亡,不予認定王志順為工亡,按非因 工死亡處理。?
【評析】企業對王志順死亡處理意見是正確的。現行政策規定,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 作區域內,因工作緊張勞累過度,突發疾病死亡的按因工處理。本案中,王志順所患肺癌, 不 屬于職業病,雖然是在工作時間請假去醫院檢查出來的,但與工作原因無關,其患肺癌是由 于自身肺細胞長期變異造成的,不屬于突發性疾病。故此,王志順死亡不符合有關認定工傷 的政策、法規,屬非因工死亡,不能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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