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職工有哪些維權途徑?
2017-02-20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的,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天內向勞動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拒絕為受傷害職工申請工傷認定的,受傷職工或其直系親屬可以直接向勞動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注意必須在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提出。接下來,為大家介紹一下工傷職工有哪些維權途徑?
勞動仲裁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與用人單位發生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按照處理勞動爭議有關規定處理。
行政復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規定,對受理決定或認定決定不服的,自收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上級行政機關提起行政復議。
行政訴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規定,對受理決定或認定不服的,自收到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對工傷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自收到訴訟決定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下一篇:2017年受工傷誤工費怎么賠?
無需注冊 快速免費咨詢
熱點文章點擊
- 01工傷賠償標準2015
- 02工傷認定的情況、申請時間
- 03病假的天數是怎么計算的
- 04最新勞動仲裁申請書
- 05辭職的流程
- 062015年生育生活津貼標準如何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