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能力鑒定新規亮點
2016-01-13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
核心內容:本文由找法網小編為您介紹2014新規《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亮點。《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部務會、國家衛生計生委委主任會議討論通過,2014年2月20日公布,自2014年4月1日起施行。
為了給工傷職工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務,《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工作人員要告知申請人補正材料及作出鑒定結論的時限。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后,應當及時審核申請人提交的材料。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后及時組織鑒定,并在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傷情復雜、涉及醫療衛生專業較多的,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
作為一大亮點,《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還明確處理特殊情況的辦法。職工因故不能按時參加鑒定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同意,可以調整現場鑒定的時間,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相應順延。對行動不便的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可以組織專家上門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作出鑒定結論之日起20日內將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及時送達職工及其用人單位,并抄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上一篇:參加勞動能力鑒定需要提供的資料
下一篇:勞動能力鑒定過期能否重來
熱點文章點擊
- 01工傷賠償標準2015
- 02工傷認定的情況、申請時間
- 03病假的天數是怎么計算的
- 04最新勞動仲裁申請書
- 05辭職的流程
- 062015年生育生活津貼標準如何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