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合同審查程序是如何的
2013-09-04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核心內容:集體合同審查工作程序是怎么樣的?下文,勞動法律網小編給您詳細介紹。
【集體合同審查工作程序】
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集體合同規定》
【審查內容】
1、集體協商雙方的主體資格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
2、集體協商程序是否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規定;
3、集體合同或專項集體合同內容是否與國家規定相抵觸。
【申報材料】
1、集體勞動合同草案(3份);
2、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工會主席或職工代表身份證明;
3、營業執照(副本)。
【承諾時限】
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將《集體合同審查意見書》送達集體合同雙方,15日內未送達的集體合同即行生效。
【工作流程】
用人單位將協商簽字后的集體合同文本一式三份交仲裁科——進行編號、登記——審查并制作《集體合同審查意見書》——送達雙方協商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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