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區用人單位繳費率的測算方法
2011-11-02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合理確定用人單位繳費率,是貫徹“低水平、廣覆蓋”原則的關鍵,繳費率確
定合理與否有兩條具體的標準:一是確定了這個繳費率后,絕大多數用人單位都繳
得起,這是實現文覆蓋的基本條件;二是確定的繳費率是否控制在6%左右,以保
持全國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水平的大致相當。
具體測算的依據,是要對統籌地區上一年或前三年用人單位實際負擔的醫療費
支出占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但在實際醫療費用支出中要扣除離休人員、老紅軍、
二等乙級以上革命傷殘軍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學生、企業職工供養直系親屬等人
員醫療費用、企業工傷生育醫療費用以及醫療機構經費等醫療費用,在扣除上述醫
療費用后的實際支出占工資總額的比例,才能反映出財政和企業實際負擔醫療費用
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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