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險全覆蓋的難題有哪些
核心內容:2014年2月8日國務院醫改辦給出了大病醫保試點的時間表,要求尚未開展試點的省份,要在6月底前啟動試點工作。但是,大病保險制度要全面覆蓋也面臨著一些難點,例如對大病的明確界定、合理定價、風險共擔機制缺失以及完善異地結算服務等等,下面,勞動法網為您詳細介紹。
第一、對大病的明確界定。南開大學經濟學院保險經濟與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朱銘來接受北京商報記者采訪時指出,目前所謂“大病”只是個模糊說法,并無準確的概念,衛生部門與社保部門對其界定并不一致,目前六部委約定是根據費用支出占比來確定是否報銷,因此只有明確統一大病醫保的報銷范圍才能更好的落實。
第二、合理定價成為推行大病醫保的一大難題,只有合理定價、合理確定報銷比例才能使大病醫保長期可持續的發展。事實上,我國不同地區對大病醫保推行力度不盡相同,一些中西部地區的試點就卡在籌資標準的確定環節。據業內人士介紹,籌資標準在執行大病醫保制度中是一個關鍵指標,關系到起付線、報銷水平以及后期大病保險整體運行效果。
第三、大病保險的風險共擔機制缺失也是導致其很難全覆蓋的原因之一。國務院醫改辦原副主任徐善長指出,六部委指導意見和保監會的實施細則為保險公司的盈虧畫了一道線,超過盈虧臨界點的部分,或納入資金池或由政府彌補。
第四、完善異地結算服務。
因大病醫保實行保本微利原則,如何保證其收支平衡將成為重要課題,這需要統一建立科學化管理機制。各地可每年進行年度總結考評機制,從而評估基金的運營情況以及指標體系,并據此對大病醫保方案進行調整。
值得一提的是,該通知還鼓勵商業保險機構為參保人員提供“一站式”即時結算、異地結算等服務。目前在外務工人員參保地在其戶籍地,若一旦發生大病醫療費用,需回參保地才能報銷。如何在診療地就能實時報銷而不用回到參保地,成了大病保險建設中需要完善的重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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