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簽勞動合同需要什么條件
2017-11-24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
般來說勞動合同簽訂的時候就會約定一個終止期限,一般勞動合同會約定1年--3年,那么勞動合同快要終止的時候,人力資源部門就會發書面通知通知你合同要到期了,要續簽新的合同。那么這個時候續簽勞動合同需要什么條件呢?下面勞動法律網小編為您詳細介紹。
續簽勞動合同必須符合以下法律要件:
一、當事人雙方是原勞動合同的當事人。任何一方當事人發生變更的,都只能產生新的勞動合同,而不是勞動合同的續訂。
二、嚴格他說,合同內容(除合同起至期限)沒有發生任何變化。然而,合同主要內容與原合同一致的,也是勞動合同的續訂。
三、當事人須經過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對原合同內容沒有異議,就合同續訂后的期限達成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強迫對方意愿,或附帶不合理的條件迫使對方續簽合同,以自己的意志決定另一方的意志,甚至采取非法手段。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雙方同意續簽合同,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與之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這是續簽勞動合同的一項例外,以鼓勵勞動者通過長期連續工作建立穩定的勞動關系的行為,并適當地保護勞動者的權益。
通過上文勞動法律網小編關于續簽勞動合同需要什么條件的整理介紹,我們可以知道續簽勞動合同是原勞動合同的當事人對于原合同內容的續簽,雙方協商一致,平等自愿的簽訂合同。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勞動法律網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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