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什么條件
2017-06-22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
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什么條件?許多人連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什么都不知道,更別說是知道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件。
一、什么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第二十條規定: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不約定終止日期的勞動合同。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只要達成一致,無論是初次就業的,還是由固定工專制的,都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以規避解除勞動合同時應承擔支付給勞動者經濟補償的義務。
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件
用人單位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勞動者,如果其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1)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
(2)工作年限較長,且距法定退休年齡10年以內的;
(3)復員、轉業軍人初次就業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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