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上網流量增大辭退員工,合法嗎
核心內容:公司以上網流量增大辭退員工,合法嗎?一要看公司的規章制度如何規定,二是公司的規章制度是否合法合理。下文勞動法律網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
提問:服裝公司導購員 田凡君
回答:北京市朝陽區勞動爭議調解中心調解員 張猛
田凡君:兩年前,我被一家浙江服裝公司聘為在北京市內專賣店的導購員。去年我生了小孩,目前雖然已經上班,但尚在哺乳期內,單位一直想與我解除勞動合同。近日,經理說我們店上網流量大大超支,他找出上網瀏覽網頁的記錄,讓我們每個人都簽字,一是要求我們大家分擔超出規定流量的費用;二是讓我們簽字說明自己在上班時間上網去了哪些與工作無關的網站。我們幾個人都簽了字,但近日經理找我談話,說我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要與我解除勞動合同。請問:單位這種做法對嗎?我該怎么辦?
張猛:單位的做法是否正確,要從兩個方面判斷,
一是要看公司的規章制度,公司的規章制度是否有上班期間不許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站,以及違反之后是否被列入屬于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范圍,以及公司的規章制度是否履行了民主程序,即判斷規章制度是否具有合法性;
二是看合理性,即以通常的觀點,根據“瀏覽與工作無關網站”的違規行為的時間長短、對工作影響的嚴重程度等,判斷被解除勞動合同是否具有合理性。如果“瀏覽與工作無關網站”時間不長、對工作沒有產生什么影響,即使在規章制度中有規定,也因不具有合理性,會被司法機關認定為解除勞動合同違法。
綜上所訴,如果公司的規章制度制定程序合法,并規定“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站”屬于嚴重違反規章制度,而且勞動者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頁時間長、影響到了工作,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做法沒有問題。反之,公司就屬于違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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