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女職工降職不到半個月又被辭退
女職工升職后懷孕了,公司將她降職,不到半個月時間又被辭退了。懷孕女職工向勞動仲裁部門提請勞動仲裁,要求恢復雙方的勞動關系,并要公司支付未簽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
女員工升職后發現懷孕,用人單位先是以“重大工作錯誤”為由將其降職為后勤普通文員,隨后又以“嚴重違紀”為由將她辭退。經勞動仲裁委裁定,該公司辭退女員工事實不成立,恢復雙方勞動關系。昨日上午,懷孕半年的侯女士向媒體報料稱,除恢復履行勞動關系外,她要求單位賠償雙倍工資。
降職不到半個月又被辭退
侯女士本是珠海市觀一文化傳播公司的員工,其稱在去年12月入職,擔任行政主任職位,月薪是4500元,由于工作表現出色,入職不到半年后公司晉升她為辦公室主任,月薪漲至5500元。
今年5月,剛升職的侯女士發現懷孕了。“公司口頭上說把我的薪水降回去,隨后又找我工作的毛病,把我降為了普通文員。”侯小姐稱,薪水跌至1650元,雙休變成了單休。
侯小姐出示了一份公司處罰通告原件,顯示公司以她自身問題工作不到位,前后幾次出現重大工作錯誤,嚴重阻礙公司發展為由,對她進行通告批評,從7月1日起降為后勤普通文員。“沒想到不到半個月公司又馬上把我辭退。”侯小姐出示的通知顯示,公司以“嚴重違紀”為由將她辭退,列明了主要三條原因。
仲裁:辭退事實不成立
侯女士向香洲區勞動仲裁部門提請勞動仲裁,要求恢復雙方的勞動關系,并要公司支付未簽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
仲裁委裁決撤銷了公司要求雙方繼續履行勞動關系。但對侯小姐主張的雙倍工資賠償請求不予支持,認定侯小姐沒有證據證明公司曾作出拒絕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的意思表示,由此產生的未簽勞動合同法律責任不應由公司承擔。
侯女士不服,將繼續向法院上訴。而昨日下午媒體也聯系到珠海市觀一文化傳播公司一位鐘姓負責人,其證實侯女士為公司原員工,已經被辭退,事情交由律師解決。
侯女士提出的雙倍賠償是否合理?廣東金地律師事務所陳國文認為,單位的辭退行為屬于行為違法。“但雙倍賠償是基于解除勞動關系的前提下,不可能既要恢復履行勞動合同關系,又要求雙倍賠償金。我認為勞動仲裁判決結果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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