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怎么為員工補繳社會保險
2014-09-26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
(四)補繳的比例是多少?是否涉及補繳系數?是否記個人帳戶?
《通知》規定,補繳時,以本人確認的相應補繳年度繳費工資基數,分別乘以辦理補繳時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與相應補繳年度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比值(即補繳系數),作為相應補繳年度的補繳基數,按照20%的比例繳納。計入個人賬戶部分,均以本人確認的繳費工資基數按歷年規定的比例計入。
【社會保險的補繳辦法有哪些?】
(一)、個人辦理補繳應通過什么部門?根據《細則》要求,已在存檔機構個人委托存檔的本市城鎮人員,本人可向現存檔機構申請補繳;檔案關系在用人單位的本市城鎮人員,由本人向戶口所在地存檔機構申請補繳;檔案關系不在存檔機構或用人單位的本市城鎮人員,應按照有關規定在戶口所在地存檔機構辦理個人委托存檔等相關手續后,可以申辦補繳手續。
(二)、如果個人檔案既不在單位,也不在存檔機構的,是否可以申請補繳?根據《細則》要求,檔案關系不在存檔機構或用人單位的本市城鎮人員,應按照有關規定在戶口所在地存檔機構辦理個人委托存檔等相關手續后,可以申辦補繳手續。
(三)、那些情況下不得申辦補繳?根據《細則》要求,以下時間段內未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不得申辦補繳:(1)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期間;(2)被判刑勞教收監執行期間;(3)辦理外埠戶籍進京之前;(4)辦理本市戶籍農轉非之前。
(四)補繳時是否需要中斷在繳的保險?根據《細則》要求,申辦補繳過程中,個人的社保關系不需要辦理轉移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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