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行業招童工屬于違法行為嗎
餐飲行業的勞動程度相對于其他體力勞動較輕,因此餐飲行業招童工犯法嗎這一問題上會比較容易混淆,按照勞動法的有關規定餐飲行業不是屬于禁止使用未成年工的。所以,餐飲行業在招聘的時候經常會疑惑是否可以招聘童工,下面就是關于童工的年齡以及是否違法的有關規定。
一、餐飲行業招童工犯法嗎
《勞動法》規定:凡用人單位使用童工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處5000元罰款的標準給予處罰;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業場所使用童工的,從重處罰;用人單位在規定期限內仍不改正的,將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處1萬元罰款的標準給予處罰,并吊銷營業執照或撤銷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單位或個人為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介紹就業的,按照每介紹一人處5000元罰款的標準給予處罰。拐騙童工,強迫童工勞動,使用童工從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使用不滿14周歲的童工,或造成童工死亡或嚴重傷殘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保障部門、公安機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等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構成犯罪的,也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為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國務院令第364號公布了《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禁止用人單位招用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根據規定,包括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在內的用人單位,均不得招用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也就是童工;同時禁止任何單位或個人為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介紹就業,禁止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開業從事個體經營活動。
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有義務保障其不被用人單位非法招用,用人單位在招用人員時也須核查被招用人員的身份證,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公安、工商行政管理、教育、衛生等行政部門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眾組織負有相關義務。
二、法律法規
第一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適用本規定: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下統稱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農戶、城鎮居民(以下統稱個人)使用童工的;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允許少年、兒童做童工,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
職業介紹機構以及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為未滿十六周歲的少年、兒童介紹職業的;
單位或者個人為少年、兒童做童工出具假證明的。
第二條 對違反規定的個人,罰款標準:
使用童工從事營利性生產勞動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罰款600~1200元。
使用童工從事家庭服務性勞動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罰款300~600元。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允許少年、兒童做童工,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罰款300~600元。
為未滿十六周歲的少年、兒童介紹職業的,每介紹一名童工,罰款600~1200元。
第三條 對違反規定的單位,罰款標準:
對單位使用童工的,根據國務院《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規定,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具體罰款標準。
職業介紹機構以及其他單位為未滿十六周歲的少年、兒童介紹職業的,每介紹一名童工,罰款1500~3000元。
為未滿十六周歲的少年、兒童做童工出具假證明的,罰款1500~3000元。
第四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在原罰款標準基礎上再加重罰款三倍:
數次(兩次及其以上,下同)使用童工的;
長期(三個月及其以上)使用或者使用多名(三名及其以上,下同)童工的;
數次介紹或者一次介紹多名童工的;
數次為童工出具假證明的。
第五條 罰款一律上繳國庫,并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制定的罰款票據。
第六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部門可根據本規定商同級財政部門制定具體罰款標準。
第七條 本規定由縣以上(含縣)勞動行政部門負責執行。
第八條 本規定由勞動部負責解釋。
第九條 本規定自頒發之日起施行。過去發布的規定與本規定相抵觸的同時廢止。
關于童工的有關規定。
按照勞動法的要求,只要是使用童工就是違法行為。因此,餐飲行業招童工犯法嗎答案是肯定的,使用童工就會面臨多項罰款。勞動法規定十八周歲一下只有未成年工可以從事部分行業的勞動。具體的行業規定可以參考勞動法和未成年保護法中未成年工的有關規定,童工的話則是任何情況均為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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