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工傷認定法律適用的請示的答復
2010-07-23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發文單位:最高人民法院
文 號:法行[2000]26號
發布日期:2001-6-15
執行日期:2001-6-15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關于工傷認定法律適用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答復如下:
同意你院第二種意見,即司機因公外出造成交通事故,未構成交通肇事罪,也不屬于自殺、酗酒、蓄意制造交通事故的,應認定為工傷。
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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