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等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北京市勞動關系三
發布部門: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等
發布文號: 京勞社資發[2004]30號
各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總工會、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
為進一步推動政府、工會和企業組織對涉及勞動關系重大問題的溝通和協調,保護、調動和發揮廣大職工和企業、企業家(雇主)的積極性,維護雙方合法權利,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優化首都發展環境,現就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全市勞動關系三方協商機制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建立和完善勞動關系三方協商機制的重要性
勞動關系三方協商機制,是市場經濟國家為促進勞動關系協調發展而普遍采取的方式,也是我國勞動關系調整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我市經濟體制改革不斷深化,勞動關系利益主體日趨多元化、復雜化的形勢迫切需要我們加快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的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完善三方協商會議制度。
兩年多來,市和大多數區縣的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會議,針對企業和職工普遍關心和影響勞動關系穩定的重大問題開展工作,在制定有關調整勞動關系的政策法規、推進企業建立集體合同制度、處理勞動爭議和群體性事件、清理拖欠職工工資和醫藥費、規范企業勞動用工行為、促進再就業、指導企業改制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一些區縣還積極探索和總結了在街道和鄉鎮建立三方協商機制的經驗。
當前全市就業和再就業形勢十分嚴峻,收入分配、社會保障等問題依然突出,協調勞動關系的機制包括對突發事件的應急機制還不完善。各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會同同級工會和企業聯合會,建立勞動關系三方協商機制,共同研究解決勞動關系方面的重大問題,按照服從并服務于黨和國家的工作大局、三方根本利益的一致、注重充分合作和政府起適度主導作用的要求,建立健全市、區縣和街道(鄉鎮)三級組織體系,明確職能,完善制度,規范運作,努力推動形成勞動關系“主體協商、三方指導、政府調控、依法規范”的工作格局,促進勞動關系的和諧與穩定,為實現首都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發揮應有的作用。
二、全面規范勞動關系三方協商機制的組織結構、職責、制度及運作方式
(一)在三年時間內,建立健全市、區縣、街道(鄉鎮)三級協商網絡,逐步形成多層次、多形式的組織體系和工作格局。市、各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會、企業聯合會要認真指導和督促街道、鄉鎮建立健全三方協商機制,完善協商會議制度。城八區的街道、鄉鎮和其他有條件的街道、鄉鎮要在2005年建立三方協商機制,2006年全市所有街道、鄉鎮都要建立三方協商機制。
(二)三方會議由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會、企業聯合會三方組成。會議輪流主持,實行一方一票制。企業組織不健全的,可以由企業主管部門或所在地區企業推薦的企業代表暫時代表企業方參加三方協商會議。根據會議內容,可邀請相關部門和人員參加會議。
(三)三方會議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根據調整勞動關系工作的需要,由一方提議,另兩方同意,可臨時召開會議。
(四)三方會議辦公室由三方組成,辦公室設在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三方會議的組織、日常協調和反饋信息的收集工作。每次會議召開前,由三方會議辦公室向各方征集協商內容,并由提議方提供相關資料,辦公室匯總并征得各方首席代表同意后提交三方協商會議研究。
(五)三方會議要研究企業勞動關系狀況及發展趨勢,分析經濟體制改革和社會經濟發展對勞動關系的影響;參與有關調整勞動關系的地方立法,開展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宣傳,積極引導企業落實國家和北京市確定的各項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推進企業建立集體協商機制,簽訂集體合同,規范勞動合同管理;通報交流協調勞動關系情況,研究解決勞動爭議重大案件,協調處理勞動關系突發事件。
(六)對會議做出的決定,三方應積極貫徹落實,有關落實情況應該在下一次三方會議上予以通報。有關重大問題的決議應通過會議紀要形式及時向同級黨委、政府匯報。
(七)上一級三方會議通過文件、紀要和情況通報等方式指導協調下級三方會議工作。下一級三方會議也要通過紀要等形式與三方各自上級進行溝通。
三、積極發揮三方機制在協調勞動關系中的作用
當前三方要緊緊圍繞調整勞動關系中職工普遍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和影響勞動關系和諧穩定的全局性問題開展調查研究,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切實維護職工、企業和企業家的合法權益。
(一)三方會議要依據國家、北京市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引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法訂立勞動合同,加強勞動合同管理。各級工會組織應參與用人單位勞動合同管理全過程的工作,幫助、指導勞動者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監督用人單位簽訂和履行勞動合同;各級企業聯合會應引導企業加強勞動合同管理,依法調整勞動關系;各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對簽訂和履行勞動合同的監察力度,及時依法規范用人單位用工行為,有效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二)三方會議要引導企業和工會組織通過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把職工最關心的問題,調整勞動關系的熱點、難點問題納入企業集體協商內容。當前應特別注意在企業調整過程中將規范企業終止、續訂、解除勞動合同行為的內容納入集體協商范疇。要積極推動企業通過集體協商確定企業的工資水平和工資分配方式。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會和企業組織要選擇部分企業做好工資集體協商試點工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及時做好集體合同的審核工作。
(三)三方會議要加強對企業勞動標準的研究。工會和企業組織應積極參與勞動標準的制定和完善,引導企業建立、健全各項勞動標準,并隨著企業技術進步動態調整,要通過集體協商不斷改善勞動者的勞動條件,提高勞動保障水平。
(四)三方會議要加強對勞動爭議處理的指導。涉及社會穩定和職工隊伍穩定的協調勞動關系重大案件,應及時研究,提出解決辦法。工會和企業組織要進一步加強對各級勞動爭議調解(指導)委員會工作的指導,不斷提高勞動爭議調解員、勞動爭議兼職仲裁員隊伍素質。要進一步推進三方辦案,加強仲裁員隊伍建設,完善勞動爭議仲裁制度。
(五)三方會議要積極參與本地區調整勞動關系的熱點、難點問題處理。對于調整勞動關系中可能引發社會波動的突發事件,應及時納入三方會議研究,形成共識,協商處理,確保勞動關系和社會的穩定。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總工會
北京企業聯合會/北京市企業家協會
二○○四年三月十九日
更多勞動法內容盡在勞動法律網http://www.719521.com
熱點文章點擊
- 01工傷賠償標準2015
- 02工傷認定的情況、申請時間
- 03病假的天數是怎么計算的
- 04最新勞動仲裁申請書
- 05辭職的流程
- 062015年生育生活津貼標準如何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