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調高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比例
2006-04-05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
《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近日出臺。根據這份文件,該省的企業職工及企業化管理有關單位和團體的工作人員,其個人養老保險繳費比例將調高兩個百分點。
《意見》提出,要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自今年1月1日起,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為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繳費比例為20%,其中8%記入個人賬戶,退休后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對持有《再就業優惠證》的“4050”人員靈活就業后參加社會保險的,給予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對城鎮貧困殘疾人個體工商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可從結余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中給予適當補貼。
此外,企業、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從業人員,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從本人月工資總額的6%調整到8%。非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從業人員、機關工勤人員,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從本人月工資總額的6%調整到8%。
《意見》要求年內要出臺養老保險省級統籌方案,在全省范圍內做到“三個統一”,即:統一管理和使用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統一企業和職工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統一基本養老金的支付項目、計發辦法和調整制度。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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