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來京打工農民欠錢不還打死人被判重刑
中國法院網訊 兩名外地來京務工人員,雖然在不同的地方從事著不同的工作,卻都由于欠別人的錢沒有及時還清而惹出了人命官司,并且在同一天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刑。5月31日上午,因為50元欠款未還而將債主殺死的被告人劉學領到了死刑判決書,而拖欠了1600余元貨款未還并將所要欠款的小伙計打死的被告人郝哲鋒,被一審判處無期徒刑。
今年31歲的河北省承德市農民劉學來京后在大興區北臧村鎮馬村租了一塊土地承包了蔬菜大棚。2005年夏季的一天,為了交手機電話費,劉學向同村鄰居馬某某(男,歿年51歲)借了50塊錢,后來一直沒有還給馬某某。馬某某非常不滿,2005年12月16日下午1點多,馬某某來到劉學承包的蔬菜大棚,向劉學索要50元欠款。劉學和馬某某一言不和就打了起來。當馬某某反抗時,劉學遂持磚頭、木板反復猛擊馬某某頭部等處,造成馬某某因重度閉合性顱腦損傷引起中樞性呼吸循環功能衰竭死亡。后劉學將馬某某的尸體埋在蔬菜大棚內。馬某某一夜沒有回家,其家人找到劉學詢問,劉學謊稱馬某某已經拿了錢走了。家人看到劉學嘴角附近有幾處抓傷,遂起了疑心,并向公安機關報警。公安機關經偵查,將劉學列為重點對象,在劉學承包的蔬菜大棚里發現有一塊土地有翻動過的痕跡,挖開后發現了尸體。2005年12月18日,劉學被抓獲歸案。
一中院認為,被告人劉學明知持械擊打他人要害部位能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仍持磚頭、木板反復猛擊他人頭部,造成馬某某頭部多處挫裂創,屬于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劉學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罪行極其嚴重,依法應予嚴懲。據此,一中院作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劉學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一審判決。
同樣也是31歲的山西省原平市農民郝哲鋒在經營水果生意過程中欠水果批發商趙某某香蕉款人民幣1690元。2005年9月22日21時許,趙某某的雇員郭某某(男,歿年22歲)到郝哲鋒承租的北京市海淀區明光寺香蕉批發點9號房向郝哲鋒索要欠款時與郝哲鋒發生爭執,后郝哲鋒持尖刀猛刺郭某某胸部1刀,將郭某某殺死。被告人郝哲鋒作案后逃離現場,后被公安機關查獲歸案。
一中院以郝哲鋒因欠款糾紛持械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為由,作出判處郝哲鋒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一審判決。
下一篇:青年志愿服務團參與新農村建設
熱點文章點擊
- 01工傷賠償標準2015
- 02工傷認定的情況、申請時間
- 03病假的天數是怎么計算的
- 04最新勞動仲裁申請書
- 05辭職的流程
- 062015年生育生活津貼標準如何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