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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電動車事故應(yīng)納入工傷保險
2009-03-13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wǎng)
電動自行車數(shù)量在急劇增長,因此電動自行車發(fā)生的交通事故也越來越多。全國人大代表、江蘇晨朗電子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孫秀芳建議,將職工騎電動自行車上下班發(fā)生交通事故也納入工傷保險中。
孫秀芳說,2004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將電動自行車納入了非機動車的范疇,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傷保險條例》第三章“工傷認定”又規(guī)定: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方才認定為工傷保險的范疇。所以出現(xiàn)了騎電動自行車上下班發(fā)生交通事故的職工得不到工傷保險賠償?shù)默F(xiàn)象。建議對《工傷保險條例》進行修改,將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列入工傷保險的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