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城鎮居民醫保報銷比例提高
2012-02-03作者:未知來源:中國社會保障網
2012年煙臺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對住院報銷比例進行相應的調整。
原有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的住院起付標準不變:一級醫院300元,二級醫院500元,三級醫院700元。在一個醫療年度內,參保城鎮居民因病每次住院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在起付標準至最高支付限額內,根據醫院等級按下列標準支付:一級醫院支付85%,二級醫院支付70%,三級醫院支付58%。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額也由原來的13萬提高到14萬元。(張芳 王曉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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