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東莞打暑期工工資被中介扣除剩700元
核心內容:大學生到東莞打暑期工,一個月應得工資3200元,中間卻被勞務中介層層盤剝之后到手才700元。下文勞動是勞動法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應信息,供大家參考。
【大學生東莞打暑期工 應得工資3200到手700元】
南都訊 記者唐波 3287.5元,這原本是大學生暑期工黃國松一個多月的應得工資,但經過勞務中介層層盤剝之后,拿到手只有700元,僅為應得的兩成。昨日上午,南都記者陪同黃國松到高埗勞動部門舉報,執法人員介入之后,廠方才勉強墊付了被勞務中介盤剝的部分。記者發現,這種“街頭揾工”的勞務中介層層轉包現象嚴重,執法人員坦言監管存在難度。
【天天超時加班時薪只拿到2元】
黃國松來自云南昭通,是湖南湘潭大學中文系大三的一名學生。因家境困難來東莞做暑期工掙下學年的生活費。黃國松說,7月2日他在高埗鎮街頭遇到招工攤點,招聘人員告訴他“暑期工工資按工時算,每小時8 .5元,包吃住”,聽上去待遇能接受,他就跟招聘人員來到東莞峰達電子有限公司高埗分廠,并跟廠方簽訂了一份《用工協議》。“當時,廠方人事部的人告訴我,這份協議只是為了應付上面檢查,具體還是以先跟招聘人員的約定為準”。
黃國松后來發現,設攤招聘的并非工廠而是勞務中介。8月,由于老家附近發生地震,黃國松決定回去看看,提出辭工。“看考勤表總工時是350多個小時”,黃國松說,8月12日結工資時,工廠財務把他和中介叫來,拿工資單要他簽字。工資單上看,工廠應付工資總額為3287.5元,但這筆錢是發給中介的,再由中介跟他結算。“簽完字后,中介就把我帶到一臺車上談判,說我是提前走,只能按6元每小時計算,算下來1900多。隨后又要扣除伙食費、派遣費、保險費等總計1200多元,實際發給我600多元,但考慮到我家鄉地震了,就湊個整數700元”。黃國松說,當時三名中介人員圍著他,讓他不敢反抗,只得領取了700元。黃國松稱,這樣算下來,他時薪才2元,離法定最低工資標準相差太遠。
【勞動部門介入廠方同意墊付】
昨日上午10時,東莞人力資源局高埗分局副局長陳巨雄、監察辦主任葉松斌親自介入協調。廠方負責人稱工資一分不少地發到了中介公司手上,扣取數千元款項的是一家名為“安正”的勞務派遣公司。該勞務派遣公司負責人表示“他自己提前要走,工資就是這么算的”。對此,勞動執法人員要求廠方按正常標準跟黃國松結清工資,其中的爭議由廠方跟勞務中介私下再協商。約下午2時許,黃國松終于領取到了剩余的2525.25元工資。
【記者調查中介層層轉包 漏洞難以監管】
記者發現,按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務中介公司的利潤就高達每小時近3元,而這筆錢,并非安正勞務派遣公司一家獨食,而是形成了“派遣公司———業務員”的利益鏈,其中業務員甚至發展了三四級。
中介莫某對南都記者坦承,他手下的業務員肖某專門負責街頭招聘,“他們沒有牌照,所以就掛靠我們。我們只抽取每小時0.5元的傭金”。黃國松是肖某手下另外的業務員招來的,已經“轉了3道手”,每一手也最多賺取每小時0.5元的錢。肖某理直氣壯地告訴南都記者,當初跟黃國松約定每小時8.5元,但黃國松沒干到約定的8月底,提前離職就得扣除那么多費用。至于所謂的最低工資標準、勞動合同法等,肖某稱“我不管那么多,我們只管有沒飯吃,做生意就要按照先前約定來”。對此,陳巨雄、葉松斌等執法人員只能無奈地搖搖頭。“層層轉包在法律上對此又沒有明確規定,尤其這種掛靠的中介,確實存在監管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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